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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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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
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
◎星沙时报全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 范学文 吴婷 清晨,雾气初散,捞刀河面跃动着细碎的金光,白鹭掠过泛起涟漪(liányī)的水面,隐约可见鱼群游弋(yóuyì)的身影。 这一幕“鱼跃江面、沙鸟翱翔”的动人瞬间(shùnjiān),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推进(tuījìn)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体现,是长沙县全民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(yǒulì)见证。 近年来(jìnniánlái)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以科技赋能监管、以共治凝聚合力、以修复重建(chóngjiàn)生态,创新构建“巡查链、共治链、修复链”协同机制(jīzhì),全力守护好水清鱼跃的生态画卷。 织密执法网络 构造“全域(quányù)巡查链” “捞刀河星沙段(xīngshāduàn)疑似(yísì)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进行垂钓,请立即核实!”5月24日清晨7点,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(zhíbān)队员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。15分钟后,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,当场(dāngchǎng)查获村民肖某的非法设备与2.1kg渔获物。 科技赋能、迅速响应(xiǎngyìng)。这次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的(de)背后,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(zhífǎ)局创新打造的“视频监控+无人机巡飞+人工巡查+渔政船巡航”四位一体执法体系。 依托渔政船不定期巡航机制、县镇两级无人机巡飞系统、县视频超融合“智慧渔政”平台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(jìnbǔ)水域以及一级(yījí)水源保护区(bǎohùqū)实行水陆空全方位立体监管和预警。 为保障预警(yùjǐng)信息能够(nénggòu)被及时处理,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(zhífǎ)大队实行全(quán)天候值班值守制度。网格(wǎnggé)执法队员们24小时在线,对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周边实现全时段、全流域执法。一旦收到预警信息,网格队员确保5分钟响应,30分钟内现场处置。 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(zhífǎ)局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,累计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,劝导并规范(guīfàn)违规垂钓人员(rényuán)72人次,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等相关违法行为。 强化协同合作(hézuò) 打造“全员共治链” “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(shōujiǎo)的,一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获(cháhuò)的。”近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销毁(xiāohuǐ)活动。 据执法队员介绍,今年(jīnnián)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。同时协同镇街构建“网格长+护渔员(hùyúyuán)+执法队员”三级管理体系,划分18个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覆盖(fùgài),定期对现有水上(shuǐshàng)闲置、无人管理、所有人不明的船舶进行排查,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网具及时清理(qīnglǐ),共查获电鱼工具16套,地笼132个、拦河网(héwǎng)10张,钓鱼竿41根,“三无”船舶7艘。目前,这些(zhèxiē)渔具均被集中销毁。 与此同时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,积极发动群众力量,根据《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(jǔbào)制度》,明确举报奖励(jiǎnglì)标准,形成群防群治格局,并充分依托群众举报、志愿者(zhìyuànzhě)及反电联盟互动协作,精准分析非法(fēifǎ)捕捞等高发区域,作案规律特点,精准定位,重拳出击,依法严厉查处“电毒炸”“绝户网”等非法捕捞、一人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,形成有效震慑(zhènshè)。 今年以来(jīnniányǐlái)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50次,清理违规网具83件,清理三无船舶3艘,有效消除了非法捕捞风险隐患,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“水面(shuǐmiàn)无捕捞、水中无网具、岸边无渔船”。 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(zhùláo)“生态修复链” “我们将于本周启动(qǐdòng)生态损害赔偿磋商(cuōshāng)会议。”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(jièshào),一个月前,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捞刀河段发现村民毛某使用地笼捕鱼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的相关规定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对(duì)毛某(mǒu)进行立案调查。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,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组织赔偿磋商,确定赔偿金额、履行方式(fāngshì)和履行时间。 谁(shuí)污染、谁治理;谁损害、谁赔偿。近年来,长沙县先试先行,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(sǔnhàipéicháng)制度改革工作。 利用综合执法的优势,长沙县行政(xíngzhèng)执法局在权限范围内推动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“双立案”“双调查”“双办理”,并积极探索开展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模式(móshì),引导赔偿义务人(rén)通过参与巡河、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(zérèn),补偿修复渔业资源,促进(cùjìn)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。 截至目前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共办理涉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案件(ànjiàn)(ànjiàn)5起,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.5万元,在捞刀河、浏阳河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42.4万尾,全力修复水域生态。 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(tǐxì),到(dào)凝聚多方治理合力,再到有序推动生态修复,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,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,让这一江(yījiāng)碧水重焕生机与活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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